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加强全省党史图书资料(音像)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来源:中共河北历史网
分享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委党史研究室:

丰富的党史资料是进行党史研究的基础。近年来,在全省各级党史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省委党史研究室党史资料不断丰富,有力促进了党史工作强省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党史资料信息库建设,把省委党史研究室建成全省党史资料汇集展示中心,充分反映全省各级党史部门近年来的工作进展和成果,更好发挥党史图书资料和音像资料在党史研究、资政育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室务会研究,决定全面加强全省党史图书资料(音像)收集报送工作。根据中史办发〔2017〕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类别

截至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党史部门的各类出版物,包括党史著作、大事记、资料集、专题文集、纪念文集、论坛文集、志书、史稿、画册、通俗读物和音像资料等(如有电子版请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特别是各地出版的党史基本著作等重点图书要确保报送。此外,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有价值的党史资料亦应报送。

二、报送对象和内容

(一)报送对象:中央党史研究室和省委党史研究室。

(二)报送内容:为避免重复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和省委党史研究室已整理出馆藏的各地党史资料统计表(可从以下邮箱下载,名称:hbxxzls@163.com;密码:ziliaoshi2017),各市在报送前应与统计表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已报送过的资料或者数量充足的不需再报。

三、报送要求

(一)数量要求。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每种2册。报送省委党史研究室:单册3本,套书3套。

(二)报送方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委党史研究室将资料分别直接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和省委党史研究室,各县(市、区)党史机构需报送的资料,由所在设区市党史研究室负责收集,统一上报。

(三)时限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委党史研究室务于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报送。今后要形成定期报送机制,各地要在各类资料完成或出版三个月之内,及时按规定数量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图书馆和省委党史研究室资料室,并将资料出版信息附照片发送dangshixuanjiao@126.com。

四、联系方式

(一)中央党史研究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9号中央党史研究室图书馆,邮政编码:100080(请通过快递直接寄至单位收发室,切勿选择邮局或物流)

联系人:张倔

联系电话:010-83089228

(二)省委党史研究室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75号省委党史研究室资料室(1419室),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人:王利慧    孔令国

联系电话:0311-87908632        87904343

15303231253        15032682378

主办单位:中共唐山市委党史研究室
冀ICP备15024999号-1

网站地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