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唐山的防空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18  来源:唐山档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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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的天空,在不同时期被赋予了不同的希望。在唐山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希望天空是“健康”的;当唐山遭受地震的磨难时,人们渴望天空是充满希望的;而唐山顺利解放后,人们对天空的期盼,则是充满“自由、安全”的……

    唐山档案馆珍藏了这样一份珍贵的资料,解放后“保卫”了唐山的天空安全,它们就是《唐山防空措施草案》《唐山市防空司令部通知》。


    唐山解放后,国民党弃城而逃,但仍有大量特务、间谍潜伏在城中,准备对唐山进行有针对、有计划的破坏活动。彼时解放军尚未拥有完善的空中力量,唐山面临着被轰炸的危险。

    为防止敌军轰炸,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1948年12月16日,唐山警备司令部制定了一份《唐山防空措施草案》。《草案》对防空种类、人员组成、对空警戒、派遣任务区、位置选择及对空监视哨之守则等制定了详细规则。

唐山市档案馆馆藏的《唐山防空措施草案


    《唐山防空措施草案》将防空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

    积极防空主要是以截击、摧毁或阻滞、干扰敌空袭兵器为主要手段的防空,使敌机不能低飞扫射或轰炸,甚至击落,以维护全市人民与机关部队的安全。

    而消极防空主要是以防护和消除空袭后果为主要手段的防空。其目的在于将空袭造成的损害减小到最低程度,有效地保存人力、物力资源,迅速恢复作战力量和正常生活秩序。


《唐山防空措施草案》目录


    《唐山防空措施草案》中还规定了防空部队的职责,为保卫唐山的天空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防空部队的职责:

一是须与对空监视哨取得联络,注意敌机动作。

二是向敌机射击时,均以命令行之。

三是通常由对空射击部队队长、或警备司令以命令行之。

   《唐山防空措施草案》针对防空、遇袭的情况都提前做出了周密部署,在遭遇空袭时,解放军将会第一时间进行反击,保障市区安全。

    这些反击规则都详细地记录在《唐山防空措施草案》中,原文如下:

    一、发现敌机低飞盘旋或扫射投弹时,由指定的部队负责干部立即发出总警报,拉响警笛,全市各机关部队马上警报,各监视哨向上级与对空射击部队负责指挥员报告。

二、得到命令后,各担任对空射击部队指挥、组织交叉火网,向敌机射击,让当地市民和机关工作人员立即进入防空洞进行躲避。

三、向岗卡与警备兵及对空监视,马上禁止车马行人通行,立即隐藏起来。

四、如有蒋匪特务活动时,应马上报告首长,设法逮捕。

五、如有不听指挥或制止无效时,机关部队与地方人员即可拘留起来,待解除警报后释放。


副政治委员李一夫,同时也是新中国唐山市第一任市长


    1949年7月,唐山市防空司令部由司令员彭寿生、政治委员阎达开、副政治委员李一夫签发了《唐山市防空司令部通知》,重新规定了防空警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预备警报:鸣汽笛为长音3分钟。

二是紧急临空警报:鸣汽笛为五短音,第一短音5秒钟,连续鸣5分钟。

三是解除警报:鸣汽笛为两长音,每长音鸣1分钟。防空警报仍由210师司令部掌握,特此通知,希望广泛普遍宣传,务使本市居民注意。

唐山市档案馆馆藏的《唐山市防空司令部通知》


    面对解放军“铜墙铁壁”般的防空措施,国民党始终无法对唐山造成实际破坏。收藏在唐山市档案馆中的《唐山防空措施草案》与《唐山市防空司令部通知》,成为唐山防空最好的“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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