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城下惨案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唐山党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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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3月30日,日本侵略者在冀东推行第四次“治安强化运动”,出动大批日伪军“扫荡”抗日根据地,并实行惨无人道的杀光、抢光、烧光的“三光”政策。伪县长隋明福认贼作父,与汉奸王秉孝相勾结,在玉田境内疯狂推行法西斯统治,与日本侵略者紧密配合,他们成立“反共自卫团”、“棍儿团”(散在团),建立伪大乡, 发放“良民证”,炮制所谓“八大杀禁律”,妄图摧毁抗日政权,捕杀抗日军政人员,镇压人民群众的抗日斗争。为了达到这一罪恶目的,在日伪军大规模“扫荡”、“清剿”之前,在日本宪兵队长米谷、讨伐队长铃木启久和伪县长隋明福、汉奸王秉孝等人主持下,3月28日曾在玉田县城召开全县158名绅士参加的所谓“座谈会”。汇集抗日党政军干部战士和各村抗日积极分子的情况,共同策划破坏抗日组织、抓捕抗日人员的办法。日伪军“扫荡”开始之后,配合日伪军行动,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便在全县范围内抓捕抗日干部、共产党员和抗日积极分子3千余名,全部关押在县城里。

4月15日,在县城东门外二郎庙后设立“会场”,召开了有3万余人参加的“大会”,并将被捕的3千余名抗日爱国者用红、兰、白三色布条加以区分,然后押进会场。会上,伪县长隋明福恶毒地攻击共产党的抗日政策,为日本侵略者的侵略行径“歌功颂德”。胡说“日军的‘治安肃正’是为玉田建立‘王道乐土’”,“对危害日军的行为应当惩处”。

伪县长隋明福“讲话”结束后,日军宪兵队长米谷便带刽子手闯入“会场”,挥动着洋刀,见佩戴红布条者就杀,几分钟之内,人头满地、血流成河,近百名抗日干部和共产党员便惨死在侵略者的屠刀之下。当党的模范抗日干部和积极分子被杀害以后,隋明福和一些投靠日本侵略者的社会“上层人物”,便假惺惺地去夺刽子手的屠刀,叫喊什么“日中亲善”,并保证以后绝不叫百姓去接近八路军。其实,这是伪县公署与日军合演的一出丑剧。因为佩戴白布条的多是一般村干部,所以事后将他们押送到东北去充当劳工,而佩戴兰布条的有的是爱国的地富子弟,有的是抗日人员家属,所以事后被送进“感化所”。这些人本来就不在被杀之列。

此后不久,日本侵略者又把48名群众屠杀于城北彭桥村的观水桥下,把39名无辜群众杀害于蒙各庄南便桥近旁,把30名群众在田水园南的英家坟集体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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