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从被捕到就义

发布时间:2017-05-02  来源:党史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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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前,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为了他的信仰慷慨赴难、英勇就义。

可堪告慰的是,李大钊就义之后90年来,他参与创立的中国共产党,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史诗——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28年浴血奋战,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如今,又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令人不安的是,李大钊就义之后90年来,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不绝如缕——有人说,李大钊在苏联的授意下,赞成外蒙古独立,企图出卖中国对外蒙古的主权;有人说,李大钊是汉奸,替苏联做事,搜集国家军事情报;有人说李大钊勾结南方乱党(指国民党),企图颠覆政府;有人说,李大钊被捕后并没有遭受严刑逼供,相反得到了很好的优待……种种谣诼,不一而足。

在李大钊就义90周年之际,我们有必要廓清历史的迷雾,追寻历史的真相,还革命先烈一个公道。那么,李大钊从被捕到就义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不妨从他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的革命斗争生涯说起——

建党后的革命斗争生涯

1920年,“南陈北李”相约建党,李大钊在北大成立“马克思学说研究会”,陈独秀在上海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同年10月,李大钊又和邓中夏、高君宇、何孟雄等一同建立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11月,小组改称中国共产党北京支部,李大钊任书记。19217月,党的一大在上海召开。李大钊当时不仅担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教授,还兼北京国立大专院校教职员代表联席会议主席,时值学年终结期间,李大钊因公务繁忙,未能抽身前往。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中共北京支部先后更名为中共北京地委、中共北京区委和中共北方区委,李大钊一直担任书记,负责领导北京和北方地区党的工作。他对北方地区党的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多次派张国焘、罗章龙、邓中夏、何孟雄、缪伯英、李树彝、高君宇、于方舟等人,分赴直隶、天津、热河、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内蒙古以及东北地区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深入开展工人运动和反帝反封建斗争,建立党的各级地方组织,在工人、农民、士兵和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李大钊还非常重视党的宣传工作,重视发挥新闻报刊的媒介作用。19244月,中共北方区委创办《政治生活》周刊,作为中共北方区委书记,李大钊对《政治生活》周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非常重视,把它办成中共北方区委的机关刊物,并为该刊撰写了许多文章。李大钊亲自指导的这份刊物战斗性极强,对大革命时期的北方革命运动发挥了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在党的三大和四大上,李大钊两次当选为中央委员。1922年至1924年初,李大钊按照共产国际的指示,主张建立共产党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国民党的联合战线。为此,他受党的委托,频繁地奔走于大江南北,为建立革命统一战线呕心沥血。一方面,他坚决支持主张共产党员参加到国民党中去,并就党内合作的可能性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阐述;另一方面,他多次代表共产党与孙中山会谈,二人“畅谈不厌,几乎忘食”,做了大量工作。从李大钊身上,孙中山深感共产党人是值得信赖的,他主动邀请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并表示愿意亲自介绍李大钊加入国民党。李大钊明确告诉孙中山,他主张共产主义,是第三国际的党员。孙中山说:“这不打紧,你尽管一面做第三国际的党员,一面加入本党帮助我。”不久,李大钊依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同意以共产党员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跨党党员。19241月,李大钊作为大会主席团五位成员之一,出席了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孙中山指定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之一,参加大会宣言的起草等,为实现国共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委员。此后,他直接担负国共两党在北方的实际领导工作。

1924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囚禁北洋政府总统曹锟,把自己的部队改称为国民军,推段祺瑞为临时总执政,并联络奉系军阀张作霖,一同表示欢迎孙中山北上共商国家大计。孙中山在中共支持和建议下,抱病到达北京。这时,冯玉祥受到了张作霖和段祺瑞的排挤。李大钊和中共北方区委坚决支持孙中山,团结倾向革命的国民军,打击段祺瑞和奉系军阀,大力组织工、农、学生群众,开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后,李大钊与赵世炎等人在北京组织5万余人的示威,有力地支持了上海人民的反帝斗争。19263月,在极端危险和困难的情况下,李大钊积极领导并亲自参加了北京反对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的"三·一八惨案",号召人们用五四的精神、五卅的热血,不分界限地联合起来,反抗帝国主义的联合进攻,反对军阀的卖国行为。

这样一位一直致力于反抗帝国主义斗争的革命先烈,怎么可能是汉奸呢?诬蔑李大钊为汉奸的人手中可怜的“证据”只有一条——李大钊是第三国际的党员。这固然不错,但他们不明白,第三国际是统一的世界共产党,其职责是推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斗争和建立共产党的进程,各国共产党都作为它的支部,直接受它领导。接受第三国际领导与出卖祖国利益是毫不相干的两个问题,但那些人硬生生把二者看作一种性质。

正因为李大钊以大无畏的精神坚持领导国共两党在北方的党组织进行革命斗争,形成革命统一战线,革命势力日益壮大,北方民众反对帝国主义和北洋政府统治的革命运动蓬勃发展,被北洋政府视为“心腹大患”,才发生了——

苏联使馆里的猝然被捕

1926418日,奉系军阀张作霖率领安国军占领北京。他顽固维护旧势力,反对国民革命军北伐,是革命的死敌。张作霖占领北京后,加紧对国共两党革命者进行迫害。他在北京城到处张贴告示,声称:“宣传赤化,主张共产,不分首从,一律死刑。”当时进步报纸的主编如《京报》主笔邵飘萍、《社会日报》主笔林白水等,先后被张作霖抓捕并杀害。

由于段祺瑞执政府时期就以“假借共产学说,啸聚群众,屡肇事端”的罪名,通缉李大钊,李大钊已经转入地下从事秘密工作,并于19263月底将国共两党北方领导机关迁入东交民巷苏联驻华使馆西院的旧兵营内。当时,南方国民革命军挥师北伐、势如破竹,张作霖一方面加紧军备,以便抵抗北伐军的军事进攻;另一方面加紧剿灭国共两党在北方的领导机关,企图在北伐军到来之前先掐灭北方的革命火种。李大钊作为国共两党的北方负责人,作为与冯玉祥部队和南方国民政府的重要联系人,自然被列为张作霖的重要抓捕对象。

192744日清晨,安国军总司令部外交处长吴晋奉安国军总司令张作霖之命,专程拜访外国驻华使团首席公使、荷兰公使欧登科,说服他同意缉拿东交民巷使馆区的革命者。欧登科当即召集各国公使举行会议,讨论是否同意北洋政府军警进入东交民巷使馆区。当时,欧美帝国主义对中国革命的迅猛发展十分不安,出于对中国革命的恐惧和对苏联的敌意,他们一致同意准许中国军警进入使馆区对苏联使馆进行搜查。

46日上午10时许,京师警察厅总监陈兴亚向欧登科递交了一份警厅公文,公文称:“近来,大批共产党员躲避在使馆区内”“煽动学生、工人,预谋在首都暴动”“这种布尔什维克思想的蔓延,必定损害外国人并破坏地方安宁与秩序”,所以,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抄查上述共产党人躲避处”“请予许可”。(《京师警察厅致首席公使函》192746)1020分,欧登科代表公使团在公文上签字,并通知使馆界捕房:“有中国军警入界,勿得拦阻。”(《国闻周报》1927416)

征得公使团同意后,安国军总司令部侦缉处副处长兼侦缉队队长雷恒成和京师警察厅侦缉处长吴郁文一起,率军警300余人闯入东交民巷使馆区执行“四六”大逮捕。

本来,李大钊是有机会脱身的。因为44日夜,社会达人杨度得知张作霖决定进入东交民巷搜查苏联使馆兵营的消息后,当即设法通知李大钊。但李大钊过度相信东交民巷享有治外法权,不肯放下手头的工作迅速转移。一直追随李大钊的时任中共天津负责人王德周,后来在《李大钊先生传》一书中披露,李大钊说:“不要太胆小了”,“中国军阀看帝国主义,那是无上的”,“东交民巷,不容许中国武装入内,是载在条约上的,哪能例外呢,他们对我们是没有办法的”。可见,李大钊对张作霖的凶残和狡诈估计不足,没想到张作霖敢于置国际公法于不顾,并能够说服公使团允许其军警进入东交民巷。更主要的是,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他当时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不能走,我走了,北京的事谁来做呢?”

在具体抓捕李大钊的细节方面,一些文章确实有失实之处,譬如称闯入的军警“荷枪实弹”,“十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李大钊。事实上,为了避免引起外交纠纷,执行“四六”大逮捕的军警一律穿着便衣,并且没有携带武器。为防止革命党人焚毁文件、湮灭证据,军警队里还配备了一些携带灭火器的消防队员。

东交民巷苏联使馆旧兵营里地形非常复杂,如果没有内鬼带路,雷恒成、吴郁文他们不可能很快找到李大钊。由于直接负责李大钊和外面的联系工作的李渤海被捕叛变,将苏联使馆旧兵营内部情况全部供出,李大钊猝不及防,和妻子、两个女儿及国共两党北方领导机关的60余名同志一起被捕。李大钊身边有一支小手枪,但他并没有使用,而是态度从容地对前来抓捕的军警们说:“我就是李守常,也叫李大钊。”由于事发突然,国共两党北方领导机关的一些秘密文件没有来得及销毁,事后这些文件成了李大钊的“罪证”。

京师警察厅公布了这些文件,编译成《苏联阴谋文证汇编》,在报端大肆炒作。《申报》以《北京军警搜查俄馆界详记》为题刊发消息称,“除捕人外,尚搜得各种物件甚多”,“物件之中,有步枪三十余支、手枪十余支、手提机关枪二架”,“此外如宣传品及关于共产党书籍等,不计其数”。当时上海的英文报纸《密勒氏评论报》主编鲍威尔晚年回忆:“对苏联使馆的突袭,曾搜出了大量宣传共产主义的书刊和文件”,北京当局将“搜来的文件一一影印,分送给新闻界和其他使馆,借此证明苏联人准备‘赤化’中国的阴谋”。(《我在中国二十五年:<密勒氏评论报>主编鲍威尔回忆录》)

李大钊被捕的当天晚上,外国驻华使团首席公使欧登科发表了一份早已拟好的声明,大意是说:因为苏联革命后自行废除不平等条约,所以苏联使馆不受《辛丑条约》保护,故公使团无法制止中国军警搜查其在东交民巷区域内所设立之机关。欧登科发表这份声明是为了摆脱责任,但他们准许北洋政府军警进入东交民巷,主要是因为欧美帝国主义与革命后的苏联乃敌对双方,他们乐得看到与苏联交好的国共两党革命者被北洋军阀抓捕。

就这样,李大钊态度镇定地被张作霖的军警抓捕入狱,在狱中展开了——

灵活机智的最后的斗争

李大钊不仅是国共两党的北方负责人,还是北京大学著名教授。因此,他被捕后,北京教育界、学术界、政治界等社会各界纷纷呼吁,要求将李大钊案移交法庭办理。据《世界日报》报道,李大钊被捕当天晚上,北京国立九校校长召开会议,讨论营救方法,并准备派代表向当局陈述意见;49日,北京国立九校委派的代表拜访张学良,提出“李大钊系文人,请交法庭依法审讯”,并要求释放其妻子女儿;12日,北京25所大学校长召集会议,决定发表书面声明,“希望奉方取宽大主义,一并移交法庭办理”。章士钊也出面游说奉系总参议杨宇霆向张作霖说情,称“切不为以一时之意气,杀戮国士,而遗千载恶名”。

抓捕了李大钊等人后,张作霖奉系军阀内部对如何处置李大钊案分成了两派。据《晨报》报道,一派认为应交军法处分,理由是“奉方所讨伐者赤,则凡赤皆为敌人。况共产党在北方显有扰乱阴谋”;另一派则主张依普通法律程序由法庭审理,因为所逮捕者悉为文人,并非军人,世界上其他国家破获共产党机关后,“未闻有以军法从事者”。北洋前高官、奉系军阀内部政治讨论会会长梁士诒,召开政治讨论会研究东交民巷逮捕共产党人一案,决议向安国军总司令建议,将此案移交法庭裁判,依法处理,“以期昭示中外,以彰公允”。

面临巨大压力的张作霖一度犹豫不决。据《顺天时报》报道,张作霖给张宗昌、孙传芳、阎锡山等6名军阀发电报,称“在使馆界内捕获著名共产党员首领李大钊”,“倘有意见,可即电告”。只有一人“电请量情法办”,其余5人均主张“严办”。

与此同时,京师警察厅开始对李大钊进行审讯。在生死抉择面前,李大钊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存革命火种,避免党组织再次遭受破坏。这就需要在坚持革命斗争原则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机智的斗争策略。为此,李大钊在狱中闭口不谈共产党,却大谈国民党。他并非为自己的生死做打算,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捕同志。因为张作霖铁心反共,极端仇视共产党,如果李大钊亮明中共领导人的身份,势必把矛头引向共产党,给被捕同志带来致命威胁。当时国民党在北方处于半公开地位,张作霖也正在与国民党拉拉扯扯,李大钊坦陈国民党北方地区负责人身份,有利于与敌周旋。

北京市档案馆藏有两件李大钊19274月被捕后的口供笔录材料,是在京师高等检察厅档案中发现的。一件为《狱中供词》,是李大钊被敌人审问时的回答;一件为《狱中自述》,是他以书面形式向敌人作出的回答。两件材料中,李大钊始终以国民党人自称,从未谈及中国共产党。在《狱中供词》中,他明确说“我在(国民党)北方区担任特别市党部政治委员”,“我是国民党左派”,“是国民党中的共产派”,“(国民党)北方首领只我一人”。在《狱中自述》中,他介绍了由孙中山亲自主盟加入国民党的经过,还谈了一些国民党众所周知的情况。有人说李大钊被捕后并没有遭受严刑逼供,相反得到了很好的优待。在极端仇视共产党且惯于草菅人命的奉系军阀那里,对他们疑为共产党要犯的李大钊,怎么可能不动用酷刑?至于优待云云,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假惺惺的表演,竟被后人采信,可悲亦复可叹!

无论是《狱中供词》还是《狱中自述》,均没有泄露党的任何秘密,也没有一句有损党的荣誉和利益的话。不仅如此,李大钊还借国民党左派的身份宣传共产党人的“主张”。在《狱中自述》中,李大钊说:“今日之世界,乃为资本主义渐次崩颓之时期,故必须采用一种新政策。对外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被压迫之弱小民族,并列强本国内之多数民族;对内唤起国内之多数民众,共同团结于一个挽救全民族之政治纲领之下,以抵制列强之压迫,而达到建立一恢复民族自主、保护民众利益、发达国家产业之国家之目的。”在《狱中供词》中,李大钊讲:“我是国民党左派,主张打倒帝国主义,取消不平等条约,最主要的是希望民族在世界上得一平等地位”;“我是拥护农工利益,要完成中国国民革命”;“中国革命紧接着就是世界革命,中国革命完成即促进世界革命”等。李大钊在生死关头,还在巧妙地宣传救国救民的真理,何等的大义凛然!

对此,奉系军阀毫无办法,他们不得不对报界承认:“李无确供。”李大钊维护党的利益、维护革命利益的坚定意志,在这两份材料中可谓彰显无遗。

然而,奉系军阀都无可奈何的事情,在攻击污蔑李大钊的人那里却好像“铁证如山”。其实,所谓“赞成外蒙古独立”,乃共产党公开的主张,与出卖中国对外蒙古的主权无涉;所谓“替苏联做事,搜集国家军事情报”,乃执行共产国际决议、进行反帝反封斗争之需,绝非汉奸卖国之举;所谓“勾结南方乱党,企图颠覆政府”,乃是与北伐军相配合的反对北洋军阀统治的行动,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革命运动,而非寻常意义上的颠覆政府行为。

尽管社会各界不断呼吁对李大钊从宽处理,但奉系军阀始终不肯放过李大钊。北方铁路工人与李大钊结下深厚的革命情谊,他们制订了劫狱计划,打算以命相搏、武装劫狱,被李大钊坚决拒绝,他绝不肯为了救自己的命让党组织再遭受损失,让其他同志再做出牺牲。

1927423日,李大钊案最终被交由军事法庭会审,依据是《陆军审判条例》第一条及《修正陆军刑事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李大钊等人虽非陆军军人,但属“勾结外国人或附从阴谋意图紊乱国宪及煽惑内乱者”。428日上午10点,特别法庭在京师警察厅突然开庭,草草审理了70分钟,便判处李大钊及同时被捕的国民党北方党部负责人等20人绞刑,立即执行。下午1时许,李大钊等20人被押解到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秘密执行绞刑。李大钊“神色不变,从容就死”,为中国革命献出宝贵生命,就义时年仅38岁。

李大钊曾改古人联语一字书赠亲友:“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幅对联成了他一生的光辉写照——铁肩担民族解放之道义、妙手著宣传马列之文章。后来者当永志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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